該高精度電子吊磅采用當前世界先進的微電子技術和優(yōu)質傳感器構造而成,該產(chǎn)品精確度高,可靠性能好,質量明顯優(yōu)于市面上一般電子吊磅,是廣大用戶進行大噸位物品稱重的首選衡器品牌。
直視電子吊磅性能:
* 5位1.2英寸超高亮紅色LED顯示
*采用新一代∑-Δ型單片集成AD轉換器,具備超強抗電磁干擾能力和長期穩(wěn)定性
*內置6V4Ah蓄電池,自帶充電及低電壓保護電路
*低功耗設計,蓄電池充電后可使用60 – 80小時
*鍵盤標定,數(shù)據(jù)硬件鎖定保護
*操作方便,可加裝無線遙控歸零
無線遙控器按鍵
B鍵等效于【去皮/置零】
C鍵等效于【累計】鍵
D鍵等效于【累清】鍵
A鍵等效于【保持/開機/關機】鍵
說明: 遙控器不能執(zhí)行開機操作;
原裝配件:直視電子吊磅1臺,專用充電器1只,遙控器1只(歸零去皮),說明書保修卡合格證1份,保護性包裝。
安裝說明:該產(chǎn)品人性化設計,無需安裝,使用非常簡單。將該吊秤吊環(huán)置于行車即可。
該電子吊磅已廣泛應用于鋼鐵、金屬、物資、造紙、化工、五金、塑膠、包裝、食品、藥業(yè)等企業(yè),市場占有率遙遙領先,深得廣大新老用戶的信賴和好評。
直視電子吊磅技術要求
1電子吊磅結構的一般要求
1.1與起重機配合工作的電子吊磅應符合GB/T3811、GB/T10051。1和GB/T10051.2的有關要求。
1.2電子吊磅與起重機配合工作的電子吊磅,應能承受表4所列次數(shù)最大稱量載荷的加載而不損壞。
電子吊磅工作級別M1M2M3M4M5M6M7M8
次數(shù)8*10
次方1.6*10
4次方3.2*10四次方6.3*10
四次方1.25*10五次方2.5*10五次方5*10
五次方1*10
六次方
1.3封記影響計量性能的調整部件應按JJG-555---1996中5.1.2.4要求加封記。
2稱量結果的實質電子吊磅的稱量結果應以數(shù)字形式指示
2.1電子吊磅讀數(shù)的質量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稱量結果的讀數(shù)應可靠、易讀、清楚。
2.2示值的形式
示值的形式應符合JJG555---1996中5.2.2規(guī)定。
2.3示值的極限
超過Max+9e應無示值。
2.4電子吊磅讀數(shù)的穩(wěn)定時間
電子吊磅自載菏垂直起吊離地且起重設備停止運轉到稱重顯示器讀數(shù)平衡穩(wěn)定所需的時間,不大于10s
2.5細分指示裝置
裝有細分裝置的秤,指示的分度值小于e應是:
在按住細分指示鍵期間,或在發(fā)出手動指令后的5s內,均不能打印質量
2.6電子吊磅打印裝置
打印應清晰、持久。打印的數(shù)字高度至少為2mm
所打印的計量單位名稱或符號,應在數(shù)值之后或一組縱列數(shù)值的上方
當平衡不穩(wěn)定時,禁止打印。
平衡穩(wěn)定是只打印完成后5s內,指示不多于兩個相鄰的值,其中一個是打印值。
2.7電子吊磅記憶存儲裝置
平衡穩(wěn)定之前,對后續(xù)指示、數(shù)據(jù)傳輸、累計等主要示值不進行存儲。
3置零裝置和零點跟蹤裝置
電子吊磅應具有半自動置零裝置。
電子吊磅只能有一個零點跟蹤裝置。
3.1電子吊磅最大效果
任何置零裝置的效果,應不改變秤的最大稱量。
置零裝置和零點跟蹤裝置的范圍,應不大于最大稱量的4%;初始置零裝置的范圍應不大于最大稱量的20%
半自動置零與除皮用同一裝置操作除外
3.2電子吊磅準確度
置零后,零點誤差應不超過±0.25
3.3電子吊磅置零裝置的控制
半自動置零裝置應在下述條件下才能運行。
a、示值為零
b、平衡處于穩(wěn)定狀態(tài)
c、1s之內修正量應不大于0.5e時
4電子吊磅除皮裝置
電子吊磅應有除皮裝置,且在最大稱量的0%~100%范圍內有效。
4.1準確度
當秤處于平衡穩(wěn)定、除皮裝置準確度達到±0.25e時才能運行。
4.2運行范圍
除皮裝置不得運行于零點和零點之下或最大稱量之上。
4.3運行的可見性
除皮裝置的運行,應在秤上清楚的指示出來,凈重值用“凈重”(N或NET)標志。
4.4扣除皮重裝置
皮重與凈重之和大于Max+9e時應無質量指示或報警
4.5電子吊磅稱量結果的打印
毛重值可不帶任何標志進行打印。若帶標志,應使用“毛重”(G或B的)標志
若只打印凈重值,應使用“凈重”(N或NET)的標志
若凈重值與相應的毛重值和皮重值一起打印,則凈重值與皮重值應有相應的標志符號“N”與“T'識別。
5電子吊磅預置皮重裝置
5.1分度值
無論怎樣向除皮裝置輸入皮重值,其分度值應等于或自動的化整到秤的分度值。
5.2運行的指示
預置皮重運行的指示,應符合6.4.3、6.4.5,但預置皮重值用“預置皮重”(PT)標志
6電子吊磅安全要求
6.1極限載荷
電子吊磅應能承受最大稱量4倍的極限載荷而不出現(xiàn)斷裂或使電子吊磅喪失承載能力的變形。
6.2電子吊磅中使用電網(wǎng)電源供電部分應符合JJG555---1996中8.5和GB14249.1的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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